2020年12月14日,為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對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生態環境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部門認定運營單位確因進水超出設計規定或實際處理能力導致出水超標的情形,主動報告且主動消除或者減輕環境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
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 截圖
自2015年開始,綠色江南依托各省、市、自治區企事業單位自行監測平臺,并結合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建立的蔚藍地圖環境數據庫,針對疑似超標排放的企業,綠色江南通過微博、12369等渠道向各地生態環境部門進行提示。2021年,綠色江南向生態環境部門反映了442家污水處理廠疑似超標排放問題,其中有347家污水處理廠的疑似超標問題得到了反饋。
2021年6月15日,綠色江南通過微博向當地生態環境局反映污水處理廠總氮疑似超標問題
6月21日,當地生態環境局12369平臺回復截圖
2021年8月11日,綠色江南通過微博向當地生態環境局反映污水處理廠總氮疑似超標問題
10月8日,當地生態環境局12369平臺回復截圖
內容來源:綠色江南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