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6日,綠色江南向江浙滬所轄市寄出24封依申請國控污染源環境信息公開的信函——《綠色江南關于申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信》。
圖一:2月6日綠色江南向各環保局寄出的信函
該信函是綠色江南通過人工篩選江、浙、滬地區2016年名單中的2039家國控企業,對甄別出159家國控企業數據缺失的環境信息依申請公開,其中江蘇省76家,浙江省23家,上海市60家。具體數據缺失企業名單均已在給企業所在地環保局的信函中列出。
根據《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其中要求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必須公開其環境行為信息,政府部門應當大力推動,并對不依法公開環境信息者追究責任。
根據《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第十八條 : 環保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不能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的,經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答復期限,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至今15個工作日早已過去,綠色江南也想盡辦法聯系各個環保局。且看各環保部門的回復如何?
一、未回復型
收到綠色江南寄出《綠色江南關于申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信》后沒有任何回復的環保局僅有浙江省衢州市環保局,浙江省臺州環保局。根據快遞單號查詢,以上各個單位均在2月7日,2月8日收到了綠色江南的信函哦~之后綠色江南多次致電聯系,均為無人接聽狀態。至于為什么無任何回復我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
二、有回復但回復無效型
收到綠色江南寄出《綠色江南關于申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信》后,有環保局回復了,但是回復基本無效,其中為代表的是上海市環保局和江蘇省揚州市環保局的回復。均認為綠色江南申請的環境信息不在他們的職責范圍內,但是小編在前面就說清楚了哦~我們是依據《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第十八條申請環境信息公開。理應由環保部門予以答復!
三、有回復但回復得不夠準確型
收到綠色江南寄出《綠色江南關于申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信》后,有有效回復,但是回復得仍然不夠具體的是江蘇省無錫市環保局及江蘇省常州市環保局。無錫市環保局對未公開數據的7家企業均已說明原因,但是其中1家企業回復不正確。無錫市的江蘇泰富興澄特殊鋼有限公司未檢測原因中只注明是2015年停產,無2016年的信息,所以回復不夠精確。常州市環保局的回復則為“企業環境信息已在平臺上公布,請自行查閱”。但是經綠色江南再次核查,光大環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在江蘇省國控污染源企業自行監測平臺上,仍然無自動監測數據。
圖二:江蘇泰富興澄特殊鋼有限公司2016年無信息圖
圖三:光大環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仍無數據截圖
四、 有效回復且推動企業整改型
盡管有少數幾家環保局的回復存在問題,但是不得不說的是,大多數環保局對《綠色江南關于申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信》回復的信息是非常有效的,甚至有環保局對企業進行立案處罰或推動其整改。
下面小編開始敲黑板,點名表揚啦~
以下環保局是針對《綠色江南關于申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信》進行了有效回復或推動企業整改的。
圖四:江蘇省有效回復情況
圖五:浙江省有效回復情況
對以上18家環保局的回復,綠色江南表示,實在是太贊啦!
企業環境信息與公眾的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密切相關,環境信息公開是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的必要條件。落實公眾參與環境污染監督,只有在環境信息充分得到公開的情況下,公眾才能廣泛參與監督。
綠色江南在申請江浙滬國控污染源信息公開后,將繼續針對華東地區其他省份(山東,安徽,福建,江西)進行國控污染源信息公開申請。綠色江南期待在環境整治方面與環保部門密切合作,共同加強環境監督和環境執法,通過健全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眾參與的空間,推動更多環境污染問題解決。
感謝資助方阿拉善SEE基金會,阿里巴巴基金會,合一綠學院,敦和基金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