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是社會組織的重要資金來源之一(基金會支持、政府購買服務、公眾捐贈),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由來已久。早在2013年7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


 2017年3月24日,民政部就通過官網發布了環保部、民政部《關于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各級環保部門、民政部門要加強與同級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財政部門制定和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將應當由政府舉辦并適宜由環保社會組織承擔的環境服務事項納入指導性目錄。強化資金保障,協調同級財政部門將政府購買服務所需經費納入部門預算予以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環保社會組織開展社會公益活動。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建設美麗中國要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要“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顯然,環境問題的日益嚴峻使得生態治理被提升到更高的戰略高度。生態治理不僅是政府和社會的責任,更需要人民群眾的內在認同與積極參與。因此,強化公眾的主體意識是關鍵。專家表示,政府、企業、公眾是推進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進程的“三駕馬車”,僅靠任何一方的努力都遠遠不夠,必須充分發揮三者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良好互動。


 綠色江南前期和政府部門在采購服務上進行過探索,自綠色江南成立以來,在2018-2019年首次獲得蘇州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局連續兩年購買綠色江南監督轄區工業污染源服務。綠色江南陸續向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局提交了近150份現場監督簡報,對蘇州工業園區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深化友好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22年,綠色江南同時獲得吳江區三個“鄉鎮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打開了政府部門采購綠色江南服務的新局面。綠色江南在蘇州市吳江區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局的見證下與吳江區三個鎮政府簽訂了購買服務項目。該購買服務項目致力于保護在地生態環境,助力推動長三角地區生態環境治理和長三角綠色一體化發展。


 2022年11月18日上午,蘇州市吳江生態環境局呂海峰局長帶隊到訪綠色江南,將一面寫著“諍言之友,政府鏡鑒”的錦旗送到綠色江南,以此表達對綠色江南向蘇州市吳江生態環境局提供多份環境調研報告,推動吳江區生態環境大力改善,綠色江南與蘇州市吳江生態環境局的友好合作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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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多元共治和社會共享的環境下實踐多方共同的生態環境治理與保護目標,綠色江南秉承“我們消滅污染,不是消滅污染企業,而是推動污染企業治理污染,從而消滅污染”的工作態度,以堅持“在監督中服務,在服務中監督”的工作方式開展工作。近年來,綠色江南的工作陸續得到了全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的高度認可,達成了更廣泛的共識和形成更密切的合作,有效地解決了幾百起生態環境污染案件,并多次得到全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的獎勵。我們深刻地感受到,環保組織就是生態環境部門的“同盟軍”,因為我們有一個共同偉大的愿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綠色江南將繼續鞏固與生態環境部門“戰友”的關系,保持與各生態環境部門深入友好合作,有益補充政府部門的環境監管不足。綠色江南充分依靠生態環境部門治理環境問題,促進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眾多元合作,實現人人參與環保,人人共享環保的大格局。


綠色江南歡迎政府部門購買綠色江南服務!


綠色江南不支持購買服務的類型

圖片

1、環境改善友好型區域

區域環境改善情況非常明顯,區域環境治理總體良好,為節省政府財政資源,綠色江南不支持環境改善友好型區域的購買污染源監督服務。



2、解決環境問題敷衍型

區域環境污染突出,治理緩慢,對綠色江南提交的環境污染調研報告敷衍整改的,綠色江南拒絕其購買服務,并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督。



3、不支持江蘇省以外區域

    不支持江蘇省以外區域政府購買綠色江南對污染源監督服務。



內容來源:綠色江南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