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綠色江南工作人員在蘇州吳江區中鱸大道附近進行現場環境調研時發現一處疑似違法排污行為。綠色江南工作人員現場進行影像取證以此向蘇州市吳江生態環境局進行環境污染違法舉報。



2021年10月,吳江區生態環境局告知綠色江南,經調查核實后已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并對其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2022年5月11日,吳江區生態環境局信訪科工作人員致電綠色江南,根據《蘇州市保護和獎勵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人實施細則》,給予綠色江南獎勵,獎勵金額1萬元。


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危害生態環境安全的違法行為,全國多個省市出臺了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據了解,這是繼河北、甘肅、安徽、淮安、揚州生態環境部門之后,綠色江南首次收到蘇州市本地生態環境部門獎勵。


考慮到環保部門人員編制短缺的壓力,綠色江南一直堅持做生態環境部門的職能補充,做好生態環境部門的“第三只眼”,充分發揮環保組織的作用,與生態環境部門通力合作,推動環境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我們通過微博、12369等渠道向各生態環境部門提示環境違排企業,推動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及時受理環境違排企業的提示,有益補充政府部門環境監管。被綠色江南監督提示過的環境違排企業,在在地生態環境局的督促下都得到了有效的整改。 


此次獎勵,是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吳江區生態環境局對綠色江南工作的一種認可和肯定,也是綠色江南的榮譽,鼓舞了綠色江南在污染防治領域工作的積極開展!綠色江南將繼續與各生態環境部門合作,堅持“我們消滅污染,不是消滅污染企業,而是推動污染企業治理污染,從而消滅污染”的工作態度,堅持以“在監督中服務,在服務中監督”的工作方式開展工作。協助環保部門監督工業污染源,有益補充政府部門的環境監管,促進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眾多元合作,實現人人參與環保,人人共享環保的大格局。






內容來源:綠色江南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