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綠色金融的決策部署,統籌做好金融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各項工作,推動轄區經濟綠色低碳轉型,青島銀保監局結合實際制定了《關于推進青島轄區綠色金融發展與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青銀保監發〔2021〕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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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截圖

意見要求保險機構要積極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研究建立針對投保主體的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及時監測評估投保企業的環境風險,積極探索依據環境風險管理責任建立的差別化保險費率機制,充分發揮綠色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與風險補償作用。通過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的發展實現青島市綠色經濟的良性循環,達到以“綠”護“綠”的目的。




容來源:綠色江南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