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5日上午,揚州市生態環境執法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致電綠色江南,表示綠色江南前期在實地調研揚州化學工業園區部分企業存在環境違規的現象屬實。鑒于此,揚州市生態環境局根據《揚州市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環境安全隱患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給予綠色江南1450的獎勵。據了解,這是繼河北、甘肅、安徽生態環境部門之后,綠色江南第四次收到環保部門的獎勵,也是首次收到江蘇省生態環境部門的獎勵。

 

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危害生態環境安全的違法行為,全國多個省市出臺了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20年2月,揚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揚州市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環境安全隱患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群眾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最高可獲10萬元獎金。




考慮到環保部門人員編制短缺的壓力,綠色江南一直堅持做生態環境部門的職能補充,做好生態環境部門的“第三只眼”,充分發揮環保組織的作用,與生態環境部門通力合作,推動環境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我們通過微博、12369等渠道向各生態環境部門提示環境違排企業,推動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及時受理環境違排企業的提示,有益補充政府部門環境監管。被綠色江南監督提示過的環境違排企業,在在地生態環境局的督促下都得到了有效的整改。 

 

此次獎勵,是揚州市生態環境局、儀征市生態環境局對綠色江南工作的一種認可和肯定,也是綠色江南的榮譽,鼓舞了綠色江南在污染防治領域工作的積極開展!綠色江南將繼續與各生態環境部門合作,堅持“我們消滅污染,不是消滅污染企業,而是推動污染企業治理污染,從而消滅污染”的工作態度,堅持以“在監督中服務,在服務中監督”的工作方式開展工作。協助環保部門監督工業污染源,有益補充政府部門的環境監管,促進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眾多元合作,實現人人參與環保,人人共享環保的大格局。





內容來源:綠色江南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