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提出了“綠色發展以及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宏偉目標。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經濟社會的綠色轉型迫在眉睫,發展綠色金融也顯得尤為重要。而金融機構的環境信息披露,既有利于相關企業更重視自身的綠色發展,也有利于社會資本流向綠色產業,促進綠色產業的發展,為“雙碳”目標的實現提供助力。


金融機構要做到及時有效并且高質量的披露環境信息,相關制度的建設不可或缺。早在2017年,中國就開始了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試點工作,經過多年的試點探索,中國人民銀行于2021722日發布并實施了《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JR/T 02272021)。該指南作為中國首批綠色金融標準之一,旨在規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引導金融資源更加精準向綠色、低碳領域配置,助力金融機構和利益相關方識別、量化、管理環境相關金融風險,助力我國經濟社會低碳轉型。



《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截圖


保險公司作為金融機構的一部分,該指南要求其應及時、客觀、準確、完整地向公眾披露其承?;顒铀a生的環境影響,包括但不限于:1)將環境因素納入風險管理,持續研究和監控氣候變化等相關風險的情況;(2)概述主要綠色保險產品與服務的基本情況;(3)綠色投資策略及執行效果;(4)將保險資金投資于綠色投資產品及相關保險資金的運作情況;(5)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承保情況;(6)除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以外的綠色保險承保情況;(7)鼓勵披露協助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企業提升環境風險管理水平的相關情況;(8)綠色保險產品與服務較之前年度的變動情況,并鼓勵披露其對環境的影響。并且鼓勵保險公司每年至少通過編制專門的環境信息報告或者通過社會責任報告/年度報告對外披露一次上述環境影響信息。至此,保險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拉開序幕。




內容來源:綠色江南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