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蘇州工業園區綠色江南公眾環境關注中心(以下簡稱綠色江南)發現本機構前期發布的一起環境污染源調研報告事件相關的環境民事訴訟案件【(2019)蘇01民初2414號】。原告是金華市綠色生態文化服務中心,被告是江陰鑫旺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訴訟請求中有關金錢賠償的包括要求被告賠償環境損失暫計500萬元,律師費用27萬元等。綠色江南就未參與本案訴訟明確聲明如下:


一、 關于本案的背景

       2018年底,綠色江南接公眾舉報反映稱,位于江陰市顧山鎮北川路北側盡頭存在雨水管道向河道排放污水,舉報人希望得到綠色江南的幫助,推動污染問題得到解決。2019年2月16日,綠色江南工作人員開展現場并在公眾號在2019年2月27日發布《江陰顧山強酸廢水直排》的初步調研報告,但該報告并非作為最終調查結論。

        2019年3月2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江陰市生態環境局、江陰市顧山鎮政府等部門對綠色江南的調研報告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相關技術力量對顧山鎮企業進行排查,對該鎮的窨井和雨水管網進行開挖檢查。經過詳細摸排,江陰鑫旺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酸性廢水未處理到位,排入污水管網,由于污水從破損窨井流入雨水管道最終排放至河道。江陰市環保局對該企業主要產污設備進行查封,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澄環責改字(2019)第07155號),并已立案處罰。


二、關于綠色江南的立場

       綠色江南對企業停止污染完成合規整改表示支持,推動企業合法生產形成污染源監督的閉環。綠色江南本著消滅污染不是消滅污染企業,而是推動污染企業治理污染,從而消滅污染的工作態度。綠色江南工作目的是發現問題為了更好的解決問題,在監督中服務,在服務中監督的工作理念,與生態環境部門和企業密切合作助力中國企業健康可持續綠色發展。

       在此聲明:綠色江南在此次環境民事訴訟起訴中沒有接到任何訴訟方的征詢和知會信息,更沒有授權給任何其它環保組織作為訴訟方。在此提醒公眾,此次的環境民事訴訟與綠色江南沒有任何關聯。

 

 

蘇州工業園區綠色江南公眾環境關注中心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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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綠色江南微信公眾號